[68] 杜佑:《通典》卷一百七十《刑典八·宽恕》后论,北京:中华书局,1988年,第4414页。
[69] 杜佑:《通典》卷一百七十《刑典八·舞紊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88年,第4416页。
[70] 杜佑:《通典》卷一百六十四《刑典二·刑制中》后议,北京:中华书局,1988年,第4224页。
重读《通典》史论[1]
杜佑所著的《通典》一书,是一部历史名著。它所记“历代沿革废置及当时群士论议得失”,有很高的文献价值和思想价值;它的体裁和体例,是中国古代历史编纂学上的一次重大的创新;而杜佑本人在《通典》一书中所撰写的史论,在中国古代历史理论的发展上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,历来为研究者所重视[2]。
本文是一篇札记性质的文字,不是重复过去人们对《通典》史论的评价,也不是重复阐述作者本人的研究,而是就几个视之似小、思之甚大的问题,讲一点新的认识,庶可视为《通典》史论研究的拾遗补阙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