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点关于《酱园弄》的热乎观感...上帝面前,人人平等;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;这两者有着微妙却又重大的区别,在百年传统的白人至上的美联邦,黑人从一开始就是作为商品从非洲贩卖而来,仅仅是作为交易的物品,没有身份,没有尊严,甚至不能算是人,隶属于合法的白人公民,而林肯也并非反种族主义者,为何要帮助黑人获得平权呢?故事里并没有将林肯描述的多么伟大,只是一个政坛博弈的天才,有家人,也有黑人女佣,有着普通家庭的模样,也是一位慈父;如此的贴近真实的传奇人物,在政治上的博弈也是颇为老练,为了通过修正案多方博弈,因为宪法赋予总统权力,人人必须遵守宪法条例!而总统的权力却并未得到定义与实施,林肯此举旨在确定总统的权限,领袖并不只是一个摆设;所有州之间独立但遵守州法律以及之上的宪法,同时也代表着总统有着更高的权限,是对整个联邦的领导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