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在这之前的2008年5月,中共同心县委、政府授予“见义勇为先进工作者个人”荣誉称号。2008年12月,贺生福被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“礼德之星”。2009年3月,贺生福荣获“感动宁夏2008年度十大人物”。2009年5月,贺生福又被评为宁夏全区“见义勇为模范”。
一个个荣誉是沉甸甸的,一级级评选是慎重的。
但就在我准备动笔写贺生福的事迹之前,我心里还直犯嘀咕。虽然也多次听说他勇救落水儿童的先进事迹,但他的见义勇为是否只是瞬间的闪光?他平日里是怎样一个人?他的事迹真是那么感人吗?这一串问号在我脑海里不停地翻转。
然而,当我翻阅了大量资料,走访了一些当事人,见到他本人时,我被深深地感动了……
人所共知的那个瞬间
2010年2月10日,我到同心县委宣传部查找贺生福的材料和线索,见到副部长马占祥。看了我出示的中国作协的采访函件,得知我的意图后,他先给我翻出了一叠报纸,一些全国性的大报纸,还有当地的《宁夏日报》、《吴忠日报》都有,上面都刊登着贺生福勇救落水儿童的事。记者们的描述都角度不尽相同,但内容大同小异。
2008年1月9日,贺生福像往常一样早早来到工地开始干活。该县实施新城改造工程,而这项工程就是在贺生福的家门口施工。贺生福在家门口一干就是两年,在这两年的时间里,无论是刮风下雨,还是酷暑寒冬,贺生福总是第一个出现在工地上,最后一个收拾回家的。就连看工地的老马都这样说道:不就一个普通的打工农民吗,咋还弄的就像个早出晚归的领导似的。每当贺生福听到老马的话时,总是憨憨一笑,打工是为了赚钱不假。可也得讲良心。挣人家钱,就要给人家干活;挣多少钱,就是要给人家干多少钱的活。不然,睡觉也会不踏实的。